新加坡船舶通关流程(船舶通关程序)
1. 船舶通关程序
1.小型船舶的进口必须在前一天下午5:30之前由船运公司向海关预先申报。
2.船舶到达港口后,必须持准确有效的文件到海关申报船舶入境。
3.在海关检查文件并检查船舶(如有必要)后,海关同意卸货。
4.货物卸货后,港口理货员核实货物进(库)并在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海关代理办理船舶注销和舱单确认手续。
2.小型船舶导出工作流程:
1.小型船舶出口,港口业务部门应于当日上午10时前向海关办理当日出境船舶预申报手续。
2.海关应根据港口预申报检查预申报的出境船舶是否已到达港口,并在下午4点前办理出境船舶航行记录手续。
3、海关凭已办理放行手续的“船运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监管货物进(库)单”对货物下船进行监管。
4.货物装船后,船舶应向海关提供准确有效的出口报关文件。
5.海关检查文件符合性后,办理船舶出境通关手续,将舱单内容输入计算机,并发送至中途监管站。
2. 船舶登记程序
船舶登记机关系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的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海事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负责实施本办法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全国范围内开展船舶登记业务的海事管理机构确定业务权限并进行管理。各直属海事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以下简称“直属局”和“省级地方局”)负责本办法在其辖区的实施,依照本办法对辖区内船舶登记机关和船舶登记人员进行管理。3. 船舶转关手续办理
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时,申请人应向海关如实申报,并递 转关运输交下列单证。
(1)进口转关应向进境地海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一式三份(国际铁路联运货物为货车装载清单三份),并交验有关证件和货运单证。申请办理属于需申领进口许可证的转关运输货物,应事先向指运地海关交验进口许可证,经审核后由指运地海关核发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联系单并封交申请人带交进境地海关。另外,申请人或承运人应当负责将进境地海关签发的关封,完整、及时地带交指运地海关,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进口手续。空运转关运输货物的指运地与国际运单的目的地相同的可免填"申报单",由海关在运单上加盖"海关监管货物"印章。
(2)出口转关应向启运地海关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一式两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报关纳税手续,出境地海关在货物出口后按规定向启运地海关退寄回执。
报关程序
一、进口货物的转关
1.提前报关的转关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境地海关办理进口货物转关手续前,向指运地海关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指运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接受申报后,计算机自动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向进境地海关传输有关数据。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进境地海关提供“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编号,并提交相关单证办理转关运输手续。
2.直转方式的转关
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进境地录入转关申报数据,持相关单证直接办理转关手续
3.中转方式的转关
中转方式的进口转关一般采用提前报关转关。具有全程提运单、需要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中转转关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提交“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进口货物中转通知书”、按“指运地目的港”分列的“纸质舱单”(空运方式提交“联程运单”)等单证办理货物转关手续。二、出口货物的转关
l.提前报关的转关
由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未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前,先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由启运地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生成“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数据,传输至出境地海关。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并持相关单证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
2.直转方式的转关
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后,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启运地海关受理电子申报,生成“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数据,传输至出境地海关。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持相关单证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转关手续。
3.中转方式的转关
具有全程提运单、需要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出口中转转关货物,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并提交“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凭出境运输工具分列的电子或“纸质舱单”、“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等单证向启运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转关手续。经启运地海关核准后,签发“出口货物中转通知书”,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凭以办理中转货物出境手续。
4. 船运操作流程
1.要注意提单的基本概念。其实是分为空运提单,陆运提单和海运提单的。这里估计你说的是海运提单。
2.海运提单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货权凭证(在一些交易中由于出现特殊情况,也会出现问题)。卖方(发货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船方)后,承运人向卖方开具一套提单。
3.一套提单可能有1份以上的正本。常见有1-3份正本。任何一份正本都可以作为提货凭证。因此买方应向卖方索要全套正本提单。
4.发货人发货后,可通过银行(跟单L/C或托收结汇)将提单交给收货人,或者直接通过邮递,或者通过人转交收货人。
5.收货人应注意提单上的通知方。提单所列货物到港后,船方会通知通知方,再由通知方通知收货人持提单去港口提货。
交货人收钱的时间根据你们商定的结汇方式而定。
如果是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提单以及其他议付单据交付银行后,银行审核无误就可以将货款议付给发货人。如果是远期信用证或其他结汇方式就要具体分析了。
5. 船舶手续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休闲垂钓船舶需要到当地渔船检验、渔港监督机构申请办理船舶检验、登记,检验合格并达到相关要求方可取得船舶检验证书和登记证书,船员需进行培训、考试并取得渔业船员适任证书、专业基础训练合格证书,
然后到公安边防部门办理船舶户口簿、船民证等手续,并由在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从事休闲垂钓活动的法人单位统一管理。具体费用根据船舶的主机功率、吨位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详情可到当地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机构咨询。
另外,新建、购买船舶从事休闲垂钓活动前,最好提前到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及所属的渔港监督、渔船检验机构咨询,避免建造、购置的船舶达不到休闲垂钓船舶的条件。
6. 船舶通关程序规定
港口业务与操作的直取作业是: 正常的进口货物是船舶抵港后先将所载货物卸至前沿码头,再办理联检手续,最后耗时费力将卸到码头的货物搬移到堆场,待海关舱单确认、通关放行后取货,全过程时间较长。
而“车船直取”则是在船舶抵达后立即办理舱单确认,使进口货物可以不经过码头和堆场,通关放行后货主在海关监管下直接从船上取货。(例如冷冻水产品之类存放场地要求较特殊、提货时间要求急的货物,就适用“车船直取”的方式)
7. 船舶报关流程
1、国内出口商与国外客户签订出口合同,确定出口货物出口日期及交货日期等事项,对于货物体积、重量、件数等装载信息,出口商应该会有初步的预计。
2、根据成交方式联系运输公司(货代公司)安排货物运输出口事宜,如在FOB条件下由国外客户安排海运运输,CIF术语由出口商安排海运运输。
3、货代公司收到出口商指令后,向船公司进行订舱并与出口商进行确认,确认订舱信息后将订舱单发给拖车公司,拖车公司准备办理到码头提取空柜后到工厂装货,货代公司此时还要与出口商确认好报关资料如何交接等问题。
4、拖车公司到工厂装完货物后将集装箱运返码头堆场,货物从进入码头堆场开始正式受海关监管。与此同时或在工厂装货之前,将所需要的报关资料送交到负责报关的报关公司手中。
5、报关公司收到资料时,首先进行单面初步审核,核实无误后等待集装箱返回码头堆场后正式开始报关工作。首先需要向船代输单,录入舱单信息,然后向海关审单中心录入报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向海关电脑系统发送报关信息,海关从电脑系统收到申报信息时才算正式接受申报。
6、海关审单中心审结后,由报关公司向现场海关递单,现场海关审核资料后进行放行或者查验操作。放行后由报关公司将放行条交给船代公司或者码头公司,然后根据所申报的船名、航次将此批货物装船运往目的国家收货人。
7、当船舶正式离开码头后,由船代向海关电脑发送装船清洁舱单,该清洁舱单会与之前由报关行录入的装船单信息进行自动对碰,对碰成功后由报关行去海关办理签发核销退税联的手续。然后将核销联、退税联以及核销单一同寄回给出口商,出口商到外管局办理外汇核销手续,到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手续。至此,完成该票货物的全部报关流程。
特普沃德
8. 船舶脱险通道
要相连,消防通道指消防应急救援车辆的通道,它要行驶到指定的建筑物的立面的登高点进行扑救,这样,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要相连。
9. 船舶过桥须知
以后真的可能取消桅杆。用途是灯光指示和雷达、卫星天线等布置。各种灯有距离要求,天线有高度要求,雷达周围不能有铁制品只能是不锈钢的。但桅杆会增加船舶空气吃水(既水面以上高度)过桥等受限,变通是折叠桅杆。其实上面说的那几样没有要求必须在桅杆上,分散开来也可以,取消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