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基本属性来自什么(法律的基本属性是公正还是公平)
1. 法律的基本属性是公正还是公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政治性; 人民性; 科学性; 开放性。
首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特征和本质属性、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由五个方面构成,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包括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
其次,法治国家其实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
第三,在社会主义法治理需要自己发挥,但前提必须是牢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知识,比如“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和内在关系、“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内在一致性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等。
“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总结。它既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又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丰富和发展。“三个至上”所蕴涵的精神,不仅体现了执政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理念,也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党的事业至上是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的根本保证,人民利益至上是党的事业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的本质要求,宪法法律至上是党的事业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实现方式。“三个至上”的提出,从政治体制、阶级本质和法治特征三个方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划清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原则界限,标志着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进一步深化。
2. 法律最基本的属性
其基本属性就走其阶级性,代表资产阶级利益,为资产阶级服务。
3. 法律最基本的属性和最重要的特征是
法的本质属性:
可以把法概括为三个层次的属性,即国家意志性,是法的初级本质;阶级意志性,是法的二级本质;物质制约性,是法的终极本质。
法律是一种国家意志;表现为法律的国家意志实际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根源于现实的经济关系。
4. 法律的基本属性和法治的基本属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是,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
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并将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将放在“全面推进”上,我国的法治建设将呈现出一种全方位、全覆盖的大格局与新气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覆盖了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的工作部署,即突出依宪治国是核心、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防线、全民守法是基础、依法执政是保证,以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是灵魂。
1、科学立法是前提。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2、严格执法是关键。严格执法主要包括6大方面,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公正司法是防线。要完善司法体制、,科学配置司法职权,建立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4、全民守法是基础。要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新的依法治国格局,将渗透到从科学立法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各个环节,将全方位覆盖国家、政府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将更加注重法治建设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的统一,将努力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补契合。
5. 法律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既是我国法治的特色,也是我国法治的特有优势。没有党的坚强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会落空,全面依法治国也难以实现;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就会失去政治和社会基础;不推进依法治国,党就难以对国家实现有效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就会失去基本保障。
2、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规范公权力与促使公权力机关积极有效履职有机统一
我国法治强调公权力执掌者必须合法、积极、有效履职尽责,确保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福祉,不得消极无为。同时,又强化制约和监督,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做到控权和促进积极履职双管齐下,防止权力滥用与预防庸政、懒政、怠政同时发力,从而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落到实处。
3、坚持平等、自由、秩序等法治基本价值有机统一
我国法治强调自由与平等、秩序的有机统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和遵守宪法法律,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党和政府不断创造物质条件和制度条件,充分保障宪法法律所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种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4、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机统一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部署,从而实现执政党依法执政、公权力机关依法行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办事三者的有机统一。
扩展资料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路径。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载体,已经成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路径。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
必须依靠法治,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全面深化改革基础上由成熟而定型,更加科学化和系统化,不断完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