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和监管流程(报关监管流程)
1. 报关监管流程
⒈企业需到海关现场提交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注销申请(注销申请模板如下)。
⒉企业可通过“注销便利化”渠道办理海关注销。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工商注销时,一并勾选“海关注销”,随后联系海关办理企业注销。
2. 报关监管流程图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包括:废纸、木及软木废料、废棉、废纤维、骨废料、废钢铁,以及铜、镍、铝、锌、锡、钽废碎料。此类许可证的申请由环保部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固废中心)受理后报环保部审批。具备相应加工能力和环保设施的法人企业需提交
①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申请书
②进口单位及利用单位具有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③进口单位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
④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⑤境外供货商注册证书复印件,受理单位于20个工作日内发放自动许可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该许可证当年有效,申请单位可从网上查询公示,了解办理情况。你也可以加我,我传张流程图给你看下
3. 报关实务流程
案例一:该报关及经营(申报)单位均应承担责任,因为他们未对所申报货物进行充了解,应向海关申请申报前查货及提样。
案例二:问题不明确。
案例三:立即向海关说明情况,请求海关加班接受申报查验放行等,或向海关提供担保,请求先行放行,翌日再申报。
案例四:此举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七)款规定之嫌疑,应恪守职业道德。
回答完毕。
4. 报关监管流程包括
1、申报:
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
2、查验:
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3、征税:
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4、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
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
5. 报关的流程
1、退税差异 正规通关可进行退税业务,直接安排商品检验、出口许可证、品牌授权等出口单证正式通关。 非正式通关不用退税,那么一般采用购买申报的形式,即,灵活方便的收汇。可以给海关足够的时间在装货前检查货物,以确保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2、海关申报后存在差异 正式报关书签署后,将提供海关申报和放行条。 非正式海关申报不提供海关申报和放行说明。
3、两个报关的费用不同 正式报关需要支付报关的费用。 非正式报关不需要支付报关的费用。
6. 报关的概念以及基本流程
如果是代理报关,工作流程如下:接收委托人提供的发票、箱单、合同提单和报关委托书等资料,并对其内容进行审查,看内容是否真实一致,然后根据以上资料填写进出口报关单,检查无误后,由电子口岸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放行后即可。一般是15日后可拿到报关单的回单。 自理报关的话,基本程序和代理报关没什么区别,只是发票箱单等是自己填写的。
7. 报关业务流程
1、先手填一份报关单,根据装箱单,发票等内容,填写报关单
2、将填好的手填单给报关公司或录入公司(金关)预录入数据,生成报关核对手稿单。
3、确认录入的数据无误后,让录入员发送即可(数据是发送至审核中心的)
4、可以在海关大厅的查询系统或是报关公司随时查询该份报关单的状态,如果审单中心已审单,就可以让报关公司打印出来了,
8. 报关监管流程是什么
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
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包括向海关申报、交验单据证件,并接受海关的监管和检查等。
(一)将客户提供的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提单到船公司交换单费、码头费等,换取进口提货单。注意看客户提供是是HBL还是MBL。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 必备单证:装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 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熏蒸证书及盖IPPC章已做消毒杀虫的处理;
(3) 不同的产品所需要的特殊单证准备齐全;
(4) 有减免税关税的国家请提供相关国家优惠产地证;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收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代理公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注意: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尽量实报货值,如果引起海关审计就会产生不必要的仓租柜租。
9. 报关单监管方式
进出口货物海关监管方式(以下简称监管方式),即现行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征税、统计及监管条件综合设定的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式。
监管方式如下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
3.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4.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采购产品出口。
5.供应外国籍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
6.保税仓库进口供应给中国籍国际航行运输工具使用的燃料、物料等保税货物。
7.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8.来料养殖、来料种植的进出口货物。
10. 报关监管方式
1.快件的报关和查验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办公时间和专门监管场所内进行。如需在海关办公时间以外或专门监管场所以外进行,需事先商得海关同意,并向海关无偿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及必备的设施。 2.进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申报入境后24小时内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出境的快件,应当在运输工具离境前4小时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3.运营人经营进出境快件业务,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1)及时向海关呈交快件通关所需的单证、资料,并如实申报所承运的快件。 (2)通知收、发件人缴纳或代理收、发件人缴纳快件的进出口税款。并按规定对进出境快件交纳规费、监管手续费等。 (3)除经海关准许的情况外,应当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存放于专门设立的海关监管仓库内,并妥善保管。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将监管时限内的快件进行装卸、开拆、重换包装、提取、派送、发运或进行其他作业。“监管时限”是指进境快件自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起至办结海关手续止;处境快件自向海关申报起至运输工具离境止。 (4)海关查验快件前,运营人应当对快件进行分类。海关查验快件时,运营人应当派工作人员到场,并负责快件的搬移、开拆、重封包装等。 (5)发现快件中含有禁止处境的物品,不得擅自处理,应当立即通知并协助海关进行处理。 4.除另有规定外,A、B、C三类快件按下列规定报关: A类快件凭KJ1报关单、总运单、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B、C两类分别凭KJ2、KJ3报关单、总运单、每一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按上述规定报关的A、B、C三类快件,海关根据情况,可以要求运营人在物品放行前提供与物品有关的详细书面资料。 5.D类快件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及货物、物品进出口有关的单证办理报关手续。 6.海关对符合监管要求的快件,可以接受运营人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DI)方式的报关。通过EDI方式向海关报关与通过书面文件方式向海关报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专差快件的报关 1.运营人通过专差方式承运快件进出境,也应当按规定向海关办理备案审批手续。经审核批准后,由所在地海关发给《专差快件登记备案证书》,运营人凭海关所发证书办理报关手续。 2.专差快件应当在运营人所在地海关指定的本关区内的口岸进出境,并按上面(一)的规定办理报关手续。 3.运营人应当将专才快件进出境的时间、承运路线、运输工具航(车)次、专差的详细情况等报所在地海关备案。前述情况需要变更的,运营人应当于前15日报请所在地海关核准。 4.专差快件应当使用专门的包装,其总包装上应当标注运营人名称及“专差快件”字样。 (三)附注 快件中的下列物品,海关分别按照有关规定验放: (1)个人自用物品。 (2)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3)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4)外商常驻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的公、私用物品。
下一篇:韩服赛娜天赋(赛娜韩服出装)